2月23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授予西安航空学院等105所学校2023年度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决定》(陕教工函〔2024〕95号),我院顺利通过评估认定,荣获2023年度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
学院于2018年首次获批省级“平安校园”称号,2023年积极申报复审评估认定工作,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专家组对学院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评估及综合评定,再次获得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校园稳定安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稳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巩固意识形态阵地,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增强应急处突能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此次通过省级平安校园评估认定检查验收工作,再次获得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不仅是对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全体师生不懈努力的褒奖。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师生安全素质,为打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而不断努力。
文字:蒋佳伟
审核:常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