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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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浏览: 日期:2026-03-03

关于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知

各部门、处室、二级学院: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园交通安全,依据《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就交通管理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入校车辆必须按校园道路标志、标线、限速标识行驶(限速:机动车30公里以下,非机动车15公里以下),主动礼让行人,禁止超速、鸣笛

二、所有入校机动车辆(含教师车、公务车、第三方人员车)必须按照划定车位停车入位,禁止乱停乱进出校门时自觉出示出入证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

三、严禁所有学生驾乘机动车辆以及骑乘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等。

四、外来办事人员车辆进校请联系业务部门,按照入校流程https://zd.sxjdzy.cn/zd/guest/exthhsvdfcj/geminiFormMobile#/)电脑端操作办理,未经同意谢绝入校。(手机端扫码附后)

五、未办理车辆出入证的人员(新进教职工、第三方人员等),请登录保卫处网站下载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相关通知附后)

各部门、二级学院及时通知所辖师生员工;后勤保障处负责通知第三方人员,确保所有人员知晓,并严格执行。  


附件

1、手机端扫描访客码

2、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相关通知


附件一、







(手机端扫描访客码)


附件二、

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相关通知

为更好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提高校园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成效,做好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统计维护,学校决定为新进教职工及第三方人员办理车辆通行证。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新进在编人员、校编人员、临聘人员、产业学院人员、第三方食堂人员及校内商铺人员车辆。

二、办理时间:至交申请表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车辆通行证。一般为学期初的一个月以内进行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三、领证地点:蟠龙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图书馆一楼)

四、办理流程

(一)保卫处网站下载《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具体地址:https://bw.sxjdzy.cn/info/1016/1582.htm

(二)办理通行证提交资料。《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原件(电子版发邮箱),出入校车辆行驶证、人员驾驶证等复印件,确保车辆行驶信息(行驶证)与本部门人员信息(驾驶证)统一;如果信息不统一的必须提供部门人员办理通行证的相关证明。

例:车主与部门人员信息不统一,办理通行证人员需提供车主行驶证、驾驶证以及办理人员身份证,申请表上注明与车主关系。

(三)新进人员办理车辆通行证,由人员被管辖部门负责登记、审核,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提交保卫处办理。(特定人员具体划分:产业学院人员车辆由所属各二级学院登记;退休人员车辆由党政办登记;家属院承租户、第三方食堂人员、校内商铺人员车辆由后勤保障处登记。)

五、交费发证由学校招标的公司统一制证,工本费由该公司核定并收取(10元/证)。交费后,由保卫处根据规定对车辆信息授权,统一发放机动车通行证。

六、有关要求

1.通行证的适用范围。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一车一本), 宝福路校区以及蟠龙校区可同时使用,严禁转借、租售、伪造、复印。如有违规,保卫处收回通行证,将相关车辆加入系统黑名单,禁止入校。

2.暂不办理通行证的人员车辆。包括:接送教职工的家属、外来办事、临时施工、运输货物、快递等人员车辆。

3.通行证有效期。在编、校编、退休职工人员有效期为长期有效;临聘人员、产业学院人员、专升本培训机构人员车辆有效期为3年;食堂人员、校内商铺人员车辆有效期为 1 年。  

4.出入校区通行证核查。进入校区办公的所有人员请将通行证放置车内前方处,便于门卫及管理人员查验。保卫处将严格按照《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于校园内违规车辆将采取贴条警告(推送各相关部门)、平台曝光及其他限制车辆出入等措施进行处置。

5.此证过期无效,如有丢失、续期,请到保卫处重新办理手续,费用自理;办理车辆出入证的人员离职时,将出入证一并交回保卫处。

联系人:谭 15291798017

箱:7106158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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