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实行校园内集会文体娱乐大型活动审批登记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预防,主办单位应负责对所办活动的相关内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审批登记,望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集会文体娱乐大型活动审批登记表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集会文体娱乐大型活动审批登记表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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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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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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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联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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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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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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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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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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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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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
安全措施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办单位 意见 |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场所管理 部门意见 |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保卫部意见 |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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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主办单位留存,一份保卫部备案。
注 意 事 项
1.根据“谁主办、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负责对所办活动的内容、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主办单位对所办活动的相关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审查核准后应提前2日报保卫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和报批;
3.校外单位利用校内场馆举办活动,参加人数500人以上的活动,由主办单位对所办活动的内容、时间、安全防范措施审查后,向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4.校外单位利用校内场馆举办活动的,应由校外单位(承办单位、场馆提供单位)提前5日向保卫部门提供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举办。单纯冠名赞助学生活动的不在此列;
5.保卫部门根据活动规模大小及安全因素安排安保执勤人员;
6.本表一式二份,主办单位核准后由保卫部门留存一份备案;
7.未尽事宜,由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保卫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