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住户:
接宝鸡市公安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通知,核户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8日,先将核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户必须收回户口簿,由长寿派出所加盖核户公章;
2、本次核户本人必须签字或户主代签;
3、未交回户口簿的住户,长寿派出所将停止办理该户的所有业务;
4、核户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身高、血型、重人、重号、应销未销原因(死亡、其他)、未居住。
结合学校近期工作情况,请各位老师于8月3日、8月4日下午17:30分——19:30分在家属区活动室门口办理核户事宜。
请大家及时配合本次核户工作。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13571787017 2887875
保卫科
201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