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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
作者:常小凯 日期:2025-06-06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外来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园内施工现场与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治安、火灾、交通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期间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凡在学院校园进行施工的单位均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施工安全责任

(一)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应在入校施工前5日内与学院保卫处签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要将工程负责人、施工项目、人员名单、施工值班住宿情况、工期等进行详细表述,并明确安全责任,未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学院保卫处将规暂停施工。

(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工程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确定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挡,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等工作。施工区域与学院教学区域要实行硬隔离,确保塔吊活动的辐射区域不得经过未经硬隔离的教育教学区域。

(四)遵守学院安全管理施工单位由校内向校外运送货物,需按规定办理货物出门手续并主动向门卫提供。

(五)把好施工人员政审施工单位用人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施工队中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应向学校保卫处备案。

(六)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其他施工突发安全事故时,施工方应积极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用工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二、交通安全责任

(一)遵法守规,责任到人。施工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行车安全措施,责任应落实到人。

(二)加强教育,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服从学院保卫部门的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本单位或租用的机动车辆,严禁“病车”和“报废”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三)低速行驶,办证通行。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入学院后限速30,严禁鸣喇叭 ,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严禁车辆进入教学区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专人指挥,保障安全。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校时,须派专人负责指挥,确保校园内的行车安全。

(五)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因施工单位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因施工单位造成的交通事故,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保卫处、用工部门、施工单位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保卫处(盖章)                     用工部门(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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