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陕教工稳办〔2025〕18号文件精神,落实12月8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筑牢校园“防火墙”
各部门须立即行动,结合冬季火灾特点,聚焦高风险场所和相对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一)排查整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1.学生宿舍:严查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磁炉等违规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全面清查私拉乱接电线、插线板串联等电气安全隐患。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负责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实训室与危化品仓库:重点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与处置全流程安全。严格规范实验气体及电气设备管理,严禁使用明火取暖设备。确保通风、防火、防爆及应急设施完好有效。(负责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3.餐厅与出租商铺:确保所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绝对畅通,严禁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齐全且完好有效。(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4.公共区域:全面清理道路旁、楼宇间、等区域的可燃杂物,消除室外起火隐患。(负责部门:保卫处)
(二)强化电气与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1.对校园内老旧电气线路、大功率用电设备集中区域、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过载、短路引发火灾。食堂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确保燃气报警装置、紧急切断阀安装到位并有效运行,油烟管道定期清洗。(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2.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乱停乱放及充电现象,确保大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畅通无阻。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负责部门:保卫处)
(三)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杜绝违规操作(负责部门: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后勤保障处)
加强冬季施工、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流程。
1.严控作业时间:教学、自习、就餐、作息等正常活动期间,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的,须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并采取严密的防火分隔与现场监护措施。
2.强化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足量消防器材、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必须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必须安排持证专业人员全程现场监护。作业结束后,彻底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四个能力”
即日起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和典型案例,迅速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部门网站、公众号、班级群等新媒体渠道,向师生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火场逃生自救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师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即日至12月11日前组织自查自纠,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于12月12日前报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至学校保卫处,将相关活动开展资料上传保卫处邮箱jdzybwc@163.com。
(二)保卫处于12月12日起,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排查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
(三)机械制造学院、铁路司机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开展本校区所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相关活动,按时报送资料。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18091777380
保卫处
2025年12月8日